· 活動介紹
Last,是求學的總結。
First,是圓夢的起點。·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
· 征稿題材2022年藝術設計等專業畢業生的畢業作品、畢業設計等。希望畢業生們以用通俗的語言介紹自己畢業作品創作的緣起,與時代、與社會的連接。投稿形式可以是圖文并茂的作品介紹、創作經歷隨筆、展示創作過程的Vlog,等等。
1. 視頻形式投稿
畢業作品本身為視頻的,可以直接上傳、展示;畢業作品為繪畫、雕塑、工藝品、裝置藝術等的,可以拍攝視頻展示作品,并通過出鏡口述、配音講述,或配字幕等方式,進行介紹。
2. 圖文形式投稿
以圖片和文字結合的方式,介紹作品,講述創作經過,闡述創作目的等。
(注:專家評審標準僅與學生投稿展現的畢業作品本身有關,與呈現畢業作品的圖文、視頻制作精良程度無關,當然優質的圖文和視頻有助于受眾更好的了解作品。)
· 征稿要求
(1)參與者需為2022年畢業生;
(2)內容方向需與本次活動征稿主題相符:2022年畢業生的畢業設計、畢業作品,投稿作品的主題積極健康,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視頻時長不少于1分鐘,內容制作完整,無明顯視聽語言上的瑕疵;剪輯完整精致,配有字幕;不含有特殊符號及遮擋,無其他平臺logo、水印;
(4)圖文內容需邏輯清晰、能清楚介紹自己作品及創作意圖;
(5)投稿內容必須為原創,標題表意完整,主題鮮明,無歧義、無標題黨、無錯別字。(6)投稿內容必須勾選參與“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活動。
· 專業評委
邱志杰
中央美術學院實驗藝術學院院長、二級教授。中央美術學院科技藝術研究院副院長、中央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秘書長。中國美術家協會理事,中國美協實驗藝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攝影家協會理事。韓 緒
中國美術學院教授、藝術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美術學院副院長、中國美術學院創新設計學院黨總支書記兼副院長、中國文字字體設計與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浙江省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
武小川
博士,教授,西安美院副院長。陜西美術家協會實驗藝術委員會主任,陜西青年美術家協會副主席,西安青年美術家協會副主席。
范 勃
中國當代藝術家,廣州美術學院副院長,廣州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美術家協會第五屆油畫藝術委員會副主任,第六屆中國油畫學會副會長。
焦興濤
四川美術學院副院長、雕塑系教授,擔任中國雕塑學會副秘書長,中國城市雕塑家協會常務理事,中國美術家協會雕塑專業委員會委員,全國城市雕塑藝術指導委員會委員,重慶美術家協會副主席,重慶雕塑學會會長。
· 活動參與方式
1. 投稿方式
(1)手機登錄騰訊新聞客戶端:
方式一:騰訊新聞→我的→創作中心→創作活動→進入「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活動頁面進行投稿;
方式二:騰訊新聞→搜索關鍵詞(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進入「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活動頁面進行投稿。
(2)電腦登錄 https://shizi.qq.com/main 主頁:
方式一:下拉→活動約稿→更多→「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進行投稿;
方式二:左側→活動中心→「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進行投稿。
(3)電腦登錄 http://om.qq.com 主頁:
方式一:點擊左邊欄的內容發布 → 視頻發布 → 活動投稿 → 勾選「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征稿活動 → 投稿;
方式二:下拉→活動約稿→更多→「2022畢業季:Last & First 藝術展」進行投稿。
2. 評選方式
(1)專家評審僅與學生投稿展現的畢業作品本身有關,與呈現畢業作品的圖文、視頻制作精良程度無關,當然優質的圖文和視頻有助于受眾更好的了解作品。
(2)綜合閱讀量和播放量、點評贊互動量等指標進行評選。
(3)投稿內容不得包含廣告(包括軟廣)。
(4)本活動將根據投稿的實際情況進行評選,可能會出現激勵作品空缺的情況。
· 活動激勵
1. 激勵明細
(1)符合投稿標準的內容,由專家評委選出50件入圍作品,進入畢業展活動專題推廣。
(2)專家評委從50件入圍作品中評選10件年度畢業作品,由騰訊新聞平臺制作并發行數字藏品,幫助其創作者獲得經濟收入。(數字藏品發行前,將與創作者另行簽訂數字藏品相關協議。)
(3)符合投稿標準的內容均可獲得1000曝光推薦,根據內容質量和用戶互動情況,優質內容可獲得更高的曝光推薦支持;
(4)知識官稱號:具備專業資質的優秀創作者通過審核后,將有機會獲得“騰訊新聞知識官”榮譽稱號,專享更多打造個人影響力的服務;
(5)合作伙伴:優秀創作者將有機會成為騰訊新聞藝術內容合作伙伴,建立長期內容合作,擁有專屬扶持權益。
2. 激勵公布方式
(1)評選結果將由騰訊于騰訊新聞客戶端等渠道公布。
(2)您知悉并確認,如您的投稿獲選,騰訊有權使用您的賬號昵稱、賬號頭像、獲選作品標題、激勵明細用于激勵公示。
· 注意事項
為免歧義,本活動所指的“投稿作品”僅指您上傳的用于介紹畢業作品的視頻或圖文,并非指您的畢業作品本身,也并非指您畢業作品后續開發的數字藏品。
(一)知識產權
1. 投稿作品一旦提交,即視為您授權騰訊對投稿作品可進行公開展示及宣傳。
2. 您確認并授權,針對您提交的全部投稿作品,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下稱“騰訊”)永久性享有一項免費、全世界范圍內的、非獨家、可轉授權(含后續各層次再授權)的使用權,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匯編權、翻譯權等著作權,以及相應的維權權利。因本授權引發的糾紛和責任由您全部承擔。騰訊有權在其運營經營的或者與其他方合作的所有平臺或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騰訊視頻、騰訊新聞、微信、QQ空間、企鵝號等平臺或產品上,以營利或非營利的方式使用、傳播您的投稿作品以及以其他方式開發、利用您授予騰訊投稿作品(全部或部分)的權利和許可。投稿作品通過活動招募中三種投稿方式發布的,可以按照騰訊新聞創服平臺或企鵝號的激勵分成規則收取收入。
3. 所有投稿作品均為您原創,您保證投稿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權益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序良俗。您確認對投稿作品依法享有完全的權利,并有權將其用于本次活動,沒有版權及其他權屬爭議。主辦方不對投稿作品可能出現的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現上述糾紛,騰訊保留取消您參與資格及追回激勵的權利,如因此給騰訊造成損失的,您應當予以賠償。
4. 如投稿作品系基于相關文學、音樂、美術作品或其他在先成果改編,您應保證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及其他在先成果的改編權與其他必要權益,投稿作品的改編系合法改編,并保證騰訊及其合作方合法擁有投稿作品的完整使用權,無需另行取得第三方許可,亦無需向第三方支付費用。您須在投稿時一并提供已獲取上述授權的書面證明。
5. 您確保投稿作品及參與活動的行為不包含以下情形:(1)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2)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3)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4)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5)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6)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殘殺、恐怖等內容或者教唆犯罪的;(7)散布違背傳統道德觀念、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參與資格
您若有下列任何一種行為或情況的,騰訊有權單方面取消您的參與資格、獲得激勵的資格,撤回激勵并對違規賬號予以處罰等:
1. 不符合參與資格的;
2. 提供虛假信息的;
3. 惡意破壞活動的;
4. 以任何機器人軟件、蜘蛛軟件、爬蟲軟件或其它任何自動方式、不正當手段等參與本活動的;
5. 發布低質量內容且情節惡劣的(包括多次出現內容標題黨、正文錯別字多、營銷軟文、偽原創、洗稿、黑稿、負能量、畫質模糊、聲音不同步等情況);
6. 違反活動規則擅自刪除或下架已獲激勵作品的;
7. 有任何違反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公正等原則行為的;
8. 其他違反相關法規、本規則行為的。
(三)納稅義務
騰訊將依法履行相關稅費代扣代繳的義務。如果您是個人參與者,騰訊將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代扣代繳的義務。您知曉并同意騰訊需要依法從支付給您的激勵金中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目前國家政策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如有政策調整,依屆時適用政策執行)。如果您是機構參與者,請依照國家相關稅法規定自行履行納稅義務(如適用)。
(四)免責條款
1. 您知悉互聯網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因此理解并同意,如因不可抗力、網絡、通訊線路故障、計算機大規模癱瘓及活動中存在大面積作弊行為等非騰訊原因致使本活動出現異常情況或難以繼續開展的,騰訊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各種方式消除異常情況或調整、暫停、取消本活動等措施,因此造成用戶損失的,騰訊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您應關注本活動規則有關時間的約定,如因非騰訊原因導致您在本規則約定時間內未參與活動、兌換或領取激勵,則視為您放棄參與活動或放棄領取,全部損失由您自行承擔,騰訊不會給予您任何形式的補償。
3. 您應按照騰訊要求如實提供您聯系地址等信息,如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等導致激勵無法發放或發放錯誤等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五)管轄條款
1. 本規則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2. 本規則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等相關事宜,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不包括沖突法)。
3. 若您和騰訊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您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規則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